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3年6月27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東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號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王成海先生主持,會議以現場投票和網絡
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董事孔垂軍、許輝、肖繼輝以通訊方式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其中王成濤、徐浩以通訊方式出席本次會議;
3、董事會秘書出席本次會議;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會議。
4、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律師潘波先生、吳任桓先生見證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調整投資總額及內部投資結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本次股東大會議案均為普通決議議案,已獲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持有有限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2、本次股東大會議案1已對中小投資者進行了單獨計票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
律師:潘波、吳任桓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貴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的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以及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東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8日
● 報備文件
(一)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二)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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