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安徽鑫鴻電纜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鑫鴻電纜”)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本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科材料”或“公司”)為鑫鴻電纜提供擔保人民幣1,000萬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實際為鑫鴻電纜提供的擔保余額為3,000萬元(含此次簽訂的擔保合同人民幣1,000萬元)。
●本次是否有反擔保:否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事項。
●特別風險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165,776萬元(含此次簽訂的擔保合同人民幣1,000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資產的117.73%。請投資者充分關注擔保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2023年6月27日,公司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蕪湖分行”)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為鑫鴻電纜與華夏銀行蕪湖分行簽訂的《最高額融資合同》(合同編號:WUHZX07(高融)20230010)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金額為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保證期間為三年,上述擔保不存在反擔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實際為鑫鴻電纜提供的擔保余額為3,000萬元(含此次簽訂的擔保合同人民幣1,000萬元)。
上述擔保事宜已經公司九屆五次董事會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企業名稱:安徽鑫鴻電纜有限責任公司
2、注冊資本:肆仟伍佰萬元整
3、經營范圍:電線電纜、電工材料及其開發、生產、銷售;電線電纜貿易;輻射加工(限輻射安全許可證資質內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4、法定代表人:吳龍
5、注冊地址: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珠江路3號
6、財務狀況:
單位:人民幣 萬元
7、股權結構:
三、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1、保證人名稱: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債權人名稱: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
3、債務人名稱:安徽鑫鴻電纜有限責任公司
4、擔保最高債權額:1,000萬元
5、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6、擔保期限:三年
7、保證范圍:主債權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匯率損失(因匯率變動引起的相關損失)以及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合理費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擔保事項系為滿足子公司業務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續發展,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發展戰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擔保對象為公司控股子公司鑫鴻電纜,公司能對其經營進行有效管理,及時掌握其資信情況、履約能力,擔保風險可控。本次擔保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和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會意見
經公司九屆五次董事會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在人民幣220,000萬元額度范圍內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機構(包括但不限于銀行、融資租賃公司等)融資提供擔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間、子公司之間相互提供的擔保,不包括為合并報表范圍外的其他企業提供的擔保),擔保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如下:公司調整對外提供擔保事項系為滿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產經營中的實際資金需要,上述擔保的風險在可控范圍之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本次公司為鑫鴻電纜提供擔保人民幣1,000萬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可在人民幣220,000萬元額度范圍內對外提供擔保,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資產的156.2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事項。
七、備查資料
1、《最高額保證合同》;
2、鑫鴻電纜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2023年3月財務報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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