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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1月30日舉辦第九屆股東會第十六次大會,審議通過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允許企業使用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形式復購公司已經公開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個股,用來股權激勵計劃或股權激勵方案。此次購買的資產總金額不少于rmb15,000萬余元且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余元(均包括本數),回購股份的價錢不超過人民幣6.5元/股,執行期為董事會表決通過復購計劃方案的時候起12個月。有關復購事宜具體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2月2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回購報告書》(公示序號:2023-007)。
一、回購股份的工作進展
依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等有關規定,企業需在每月的前3個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復購工作進展?,F就公司回購工作進展公告如下:
5月份,在絕大部分交易時間中,企業股票盤里成交價高過股東會表決通過的《回購公司股份方案》中設置的最大回購價格。因而,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企業通過復購專用型股票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總計回購公司股份11,217,757股,占公司現階段總股本的0.88%,最大賣價為6.48元/股,最少賣價為5.98元/股,交易量總額為71,388,445.42元(沒有交易手續費)。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資金,回購價格不得超過復購計劃中制訂的價格上限6.5元/股。合乎有關法律法規的需求,合乎公司回購股份計劃方案。
二、別的表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也、回購股份總數、回購股份價格和集中競價交易委托時間段合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有關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策略的要求。詳細如下:
1、企業未能以下時間段內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上半年度匯報公示前十個交易日,因特殊情況延遲公示日期,自原預定公示此前十個交易時間開始計算;
(2)企業季度總結報告、年報披露時間、業績報告公示前十個交易日;
(3)自可能會對我們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產生之時或在決策的過程中,至依規公布之天內;
(4)證監會要求其他情形。
2、企業初次回購股份客觀事實產生之時(即2023年3月16日)前五個交易時間企業股票總計交易量為105,809,681股。企業每五個交易時間回購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初次回購股份客觀事實產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時間企業股票總計成交量25%(即26,452,420股)。
3、企業以集中競價交易方法回購股份合乎以下規定:
(1)委托價格不得為企業股票當日交易上漲幅度限制價錢;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后小時之內及股價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開展股份回購委托;
(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交易所所規定的規定。
企業后面將依據市場狀況在復購時間內繼續執行此次回購股份方案,并將在復購期內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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